用户网站备案材料
备案单位:
用户编号:
【完整信息包括以下内容】
□ 网站备案信息表
□ 网站负责人拍照
□ 网站负责人证件
□ 真 实 性核验单
□ 单 位 证件留存
□ 负 责 人授权书
□法 人 证件留存
□ 信息安全承诺书
□ 域名使用授权书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核 验 人:
网站备案信息登记表
备案类型: 办理业务类型:□新增备案 □ 新增接入 □新增网站 □ 变更备案
变更备案原因:
主体单位
基本信息
主体备案号: 备案密码: 主办单位名称:北京亿兆互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主办单位性质:□个人 □军队 □企业 □社会团体 □事业单位 □政府机关主办单位证件:□组织机构代码证 √工商营业执照 □事业法人证书 □ 团法人证书 □身份证 □其它:证件号码: 投资者或上级单位名称: 主办单位详细 地 址: 主办单位证件 住 所: 主体负责人
基本信息姓名: 办公电话: 证件类型: 移动电话: 证件号码: 邮箱: 网站负责人
基本信息见附表2《开办网站及网站负责人授权书》
网站基本信息:
子体备案号: 网站名称: 域名: IP地址: 备注:
备注:
1、备案表格只接受机打版本,请勿手填。
2、申请单位需确保以上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3、因以上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造成的一切的法律责任,由申请单位承担。
以上信息准确有效:
申请单位(盖章):
开办网站及网站负责人授权书
经 北京亿兆互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个人)研究决定,同意 开办 网站 ( 网站名称 ) ,并 授权
(姓名)为负责人,负责该网站的相关管理工作,因网站负责人管理
网站造成的相关违法行为均有网站主办者承担。
(备注:真实性核验中的拍照对象为网站负责人) 授权管理的网站域名为:
,
网站负责人姓名:
网站负责人身份证号码: _
网站负责人 24 小时紧急联系手机:
网站负责人固定电话: _
网站负责人 QQ /MSN:
网站负责人电子信箱: _
网站负责人联系地址:
网站主办者签字/盖章:
日期:2013 年 9月25 日
域名使用授权书
授权方(以下简称甲方):
被授权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作为域名的合法注册人,兹授权乙方使用甲方注册的域名开办网站,并作为网站所有者申请网站
名称注册。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该域名再行授权他人使用。
甲方授权乙方使用的域名如下: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网络与信息安全责任书
为了保证互联网网络与信息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本公司在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期间,承担如下责任:
一、 遵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互联网IP地址备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依法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
二、 设置安全可靠的防火墙,安装防病毒软件,定期进行安全风险分析与系统漏洞测试,适时对软硬件进行升级,确保系统安全、可靠、稳定地运行。
三、 建立信息安全保密制度和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不在网上传送密件,不泄漏用户个人资料。
四、 不在网上制作、复制、发布、传播《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禁止的九类有害信息。发现有害信息,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处理,并报告北京光纳通科技有限公司。
五、 建立公共信息内容自动过滤系统和人工值班监控制度,用户上传的公共信息在本网站上网发布前,必须经过本网站工作人员的人工审核后,方能上网发布。
六、 网站信息内容记录备份保存不少于60日,在国家有关机关依法查询时予以提供。
七、 建立网络与信息安全责任人联系制度,保证北京光纳通科技有限公司可以随时与网站安全责任人沟通联系。本网站法人代表为第一责任人,网站相关部门负责人为第二、第三责任人。安全责任人具有删除违法信息的权力。责任人变更后,应在两天内书面通知北京光纳通科技有限公司。
网络与信息安全责任人
责任人
姓名
职务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第一责任人
第二责任人
第三责任人
注:表中所列事项发生变更时,请先发传真通知我司。北京光纳通科技有限公司传真电话:010-85710872
主办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2013年 9 月 25 日
网 站 备 案 信 息 真 实 性 核 验 单
网站主办者基本信息:(网站主办者填写)
网站主办者名称
网站类型
□单位 □个人
网站域名
网站备案信息核验内容:(接入服务单位填写)
一、主体信息核验内容:
核验网站主办者、网站负责人证件资质(网站类型为“个人”时只需核验个人证件资质,请在核验的对应证件下打“√”)
单位证件资质: □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工商营业执照 □事业法人证书 □社团法人证书 □军队代号 □其他
个人证件资质: □身份证 □户口簿 □军官证 □港澳台胞证 □护照 □其他
网站主办者、网站负责人证件号码报备信息是否正确 □是 □否
是否留存网站主办者、网站负责人证件复印件 □是 □否
是否当面采集并留存网站负责人照片 □是 □否
二、联系方式核验内容:
网站负责人手机号码报备信息是否正确 □是 □否
网站负责人座机号码报备信息是否正确(网站类型为“个人”时选填) □是 □否
网站负责人电子邮箱报备信息是否正确 □是 □否
网站负责人通信地址报备信息是否正确 □是 □否
三、网站信息核验内容:
网站名称报备信息是否规范 □是 □否 域名报备信息是否正确 □是 □否
网站服务内容/项目报备信息是否正确 □是 □否
是否有前置审批或专项审批文件(如有前置审批或专项审批文件,请在核验文件内容的对应类别下打“√”) □是 □否
□新闻 □出版 □教育 □医疗保健 □药品和医疗器械 □文化 □广播电视节目 □电子公告服务 □其他
四、接入信息报备内容:
本单位是否正确报备接入信息(包括“接入服务提供者名称”、“接入方式”、“服务器放置地点”、“网站IP地址”) □是 □否
五、是否留存网站备案信息书面文档 □是 □否
网站备案信息核验承诺:(接入服务单位、网站主办者签署)
本单位(接入服务单位)已仔细阅读“《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单》填写说明”,对说明内容已全部知晓并充分了解,愿意遵守全部内容。承诺已对《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单》“网站备案信息核验内容”中包含的网站主办者提交主体信息、联系方式、网站信息,本单位报备的接入信息进行逐项核验;承诺以上核验记录真实有效。
核验人签字: 单位盖章(接入服务单位):
日 期: 年 月 日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本人(本单位)已履行网站备案信息当面核验手续,承认以上填写信息和核验记录真实有效,承诺上述备案信息一旦发生变更,将及时进行更新,并愿意承担因网站备案信息不准确或更新不及时而采取的停止网站接入服务、注销备案等相应处理措施。
网站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网站主办单位):
日 期: 年 月 日
《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单》填写说明
一、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落实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工作方案(试行)》、《备案信息填报真实性和规范性的有关要求》,制定《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单》(以下简称“《核验单》”)。核验单一式两份:一份接入服务单位留存,一份上报网站主体所在地通信管理局。
二、接入服务单位应将《核验单》,当面核验留存的网站主办者、网站负责人相关证件复印件,采集的网站负责人照片,以及企业系统网站备案信息书面文档四份材料配套保存,备通信行业主管部门依法进行检查。
三、接入服务单位核验人员需核验并填写“网站备案信息核验内容”(在“□”内打“√”),签署“网站备案信息核验承诺”;网站主办者填写“网站主办者基本信息”,签署“网站备案信息核验承诺”。填写时请使用蓝、黑钢笔或签字笔。
四、核验“主体信息核验内容”时,如网站主办者是单位,则须在填写“核验网站主办者、网站负责人证件资质”时,同时对网站主办者的“单位证件资质”和网站负责人的“个人证件资质”进行相应选择;如网站主办者是个人,则只需填写“个人证件资质”。
五、核验“联系方式核验内容”时,如网站主办者为个人,且已在企业网站备案系统报备固定电话号码信息,则须对“网站负责人座机号码报备信息是否正确”进行核验;如未报备固定电话号码,则无需核验。
六、核验“网站信息核验内容”中的“网站名称报备信息是否规范”时,应以《备案信息填报真实性和规范性的有关要求》为标准进行核验。
七、核验“网站信息核验内容”时,如网站主办者拟从事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文化、广播电影电视节目等互联网信息服务,或拟开办从事电子公告服务,须填写“核验文件内容”类别。
八、各接入服务单位网站备案信息核验人员须在“网站备案信息核验承诺”中“核验人签字”处签字,并填写时间;各接入服务单位须在“网站备案信息核验承诺”中“单位盖章”处加盖单位公章;网站负责人须在“网站备案信息核验承诺”中“网站负责人签字”处签字,并填写时间,否则《核验单》无效。